香港政府財政預算案

香港政府財政預算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政司司長制訂,在每年4月1日政府財政年度開始前,由財政司司長在香港立法會宣讀,並且付諸表決;通過後再由行政長官簽署、送交中央人民政府備案。

財政預算案在立法會內稱為撥款條例草案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50及第51條,立法會如果拒絕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而經協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見,行政長官可在徵詢行政會議意見後,解散立法會。立法會如果拒絕批准政府的財政預算案,行政長官可向立法會申請臨時撥款。如果由於立法會已解散而不能批准撥款,行政長官可按上一財政年度的開支標準,批准臨時短期撥款。

按照慣例,在撥款法案提交立法會的會議上,財政司司長會提交載列下一財政年度(由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收支預算及稅收新建議的財政預算案

歷年財政預算案编辑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编辑

香港主權移交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會在大部份財政預算案加上主題,以突顯重點。

第一屆
  • 1997/1998財政年度:在1997年3月12日公布,《持恒處變 平穩發展》
  • 1998/1999財政年度:在1998年2月18日公佈,《利民紓困 自強不息》
  • 1999/2000財政年度:在1999年3月3日公佈,《強本節用 共創新猷》,「強本節用」出自《荀子·天論篇》:「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
  • 2000/2001財政年度:在2000年3月8日公佈,《增值創富 節流裕民》
  • 2001/2002財政年度:在2001年3月7日公佈,《秉要執本 常勤精進》是曾蔭權出任財政司司長最後一份財政預算案。「秉要執本」出自东汉班固漢書·藝文志》;「常勤精進」出自清朝文學家翟灝通俗編·地理》。
  • 2002/2003財政年度:在2002年3月6日公佈,梁錦松出任財政司司長的首份財政預算案。
第二屆
  • 2003/2004財政年度:在2003年3月5日公佈,大幅增加多項稅項及收費,包括汽車首次登記稅。但梁錦松其後遭傳媒揭發在預算案公佈前,在知道將會加稅的情況下購入一部凌志房車,涉嫌避稅19萬港元,事件引起廣泛爭議。最後梁錦松宣佈辭職。
  • 2004/2005財政年度唐英年出任財政司司長的首份財政預算案,在2004年3月10日公佈,主題為《以民為本 休養生息》。
  • 2005/2006財政年度:2005年3月16日,主題為《鞏固復蘇 面對挑戰》。
  • 2006/2007財政年度:2006年2月22日發表。
  • 2007/2008財政年度:2007年2月28日發表。
第三屆
第四屆
第五屆
第六屆

外部連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