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首次登記稅

(重定向自汽車首次登記稅

車輛首次登記稅,又稱汽車首次登記稅,是一種向首次登記的汽車車主徵收的一種項。它是一種間接稅

香港,車輛首次登記稅是由運輸署徵收。顧名思義,車輛首次登記稅只是向第一次登記的車輛徵稅,故買賣二手車是不用繳稅的。

一般來說,車輛的應課稅值的釐定基準,會根據該車輛的生產商公佈之零售價,或根據香港海關評估的臨時應課稅值來計算[1]

以下為香港汽車首次登記稅稅率[2]

汽車類別稅率
私家車
- 最初的$150,000應課稅價值46%
- 其次的$150,00086%
- 其次的$200,000115%
- 剩餘的應課稅價值(即$500,000以上的餘額)132%
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35%
客貨車以外的貨車15%
許可車輛總重不超過1.9公噸的客貨車
- 最初的$150,00035%
- 其次的$150,00065%
- 餘額85%
許可車輛總重超過1.9公噸的客貨車17%
的士、小巴、巴士或特別用途車輛3.7%

資料來源编辑

  1. ^ 香港海關:汽車首次登記稅系統:常見問題. [2018-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10). 
  2. ^ 運輸署:進口及登記車輛指引. [2011-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