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憲兵隊 (日治時期)

臺灣憲隊臺灣日治時期憲兵部隊,主要負責維持軍紀等軍事警察事務,並兼責行政及司法警察事務,憲兵隊本部位在臺北市乃木町(現在臺北憲兵隊所在街廓)。臺灣的憲兵在日治前期由臺灣總督指揮,而臺灣最初尚無警察編制時,完全依靠憲兵維持治安及掃蕩反抗勢力[1]。1895年8月,「臺灣憲兵隊」成立,其在不久後於1897年9月被裁撤而改隸屬東京的「憲兵司令部」,並將台灣分屬三個憲兵隊。1904年,臺灣的三處憲兵隊統一為「第十三憲兵隊」,並在1907年改稱「臺灣憲兵隊」。1919年10月後,台灣憲兵隊改由臺灣軍司令部指揮並隸屬「憲兵隊」,並在1940年改為憲兵隊下的「臺北憲兵隊」、「臺南憲兵隊」。1942年5月,成立「臺灣憲兵隊司令部」,而臺灣憲兵隊自憲兵隊獨立,下轄臺北、臺南憲兵隊。1945年3月,改在五州三廳各設置8處憲兵隊。

臺灣的憲兵人數在日治初期最多接近四千人[1],在1897年時設有28個憲兵分隊,之後因警察逐漸充實、治安平穩,憲兵編制逐漸縮編,在1904年時僅剩4個憲兵分隊。

臺灣總督府指揮時期 (1895-1919)编辑

在日本領有台灣前即設立了台灣的憲兵制度,在1895年5月公告的《臺灣總督府條例》中,在總督府陸軍局下設有「憲兵部」,但僅有人員配置,下設部長、副官各1人,準士官4人,並無其他規定。在1895年6月,即有280位憲兵隨首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基隆港上岸來台;另外,有16位憲兵跟隨近衛師團澳底登陸台灣,但此時的憲兵隸屬兵站(後勤)司令部。

臺灣憲兵隊成立 (1895年)编辑

1895年8月,在東京組成了「臺灣憲兵隊」,並分為三個區隊,在臺北為「憲兵第二區隊」,在彰化為「憲兵第一區隊」,在臺南為「憲兵第三區隊」,之後則在鳳山增設「憲兵第四區隊」,而憲兵由「臺灣憲兵隊長」統轄。此時臺灣的憲兵約有3,400多人。同時,兵站司令部副屬的憲兵也逐漸擴張,在1895年8月改稱「台灣兵站監部」,約有210位憲兵人員,但皆在1896年3月返回日本。

1896年5月25日實施《臺灣憲兵隊條例》,臺灣憲兵隊的區隊改成與臺灣守備混成第一旅團守備管區相同的3個區隊(第一區隊位於臺北、第二區隊位於臺中、第三區隊位於臺南),下設5處憲兵分隊。臺灣的憲兵由陸軍大臣管轄,由臺灣總督統率,臺灣憲兵的軍事警察事務由軍務局長負責,行政及司法警察事務由民政局長負責;在地方的軍事守備由混成旅團長、守備隊長指揮,行政及司法警察則由縣知事、島司、支廳長、法院檢察官指揮。此時的憲兵主要負責搜索鎮壓反抗勢力,沒收兵器、從事戶口調查等事務。在1897年實施三段警備制後,由憲兵負責掃蕩反抗勢力,並輔助警察的一般行政事務。[2]

臺灣憲兵隊裁撤改隸憲兵司令部 (1897年-)编辑

1897年9月22日《臺灣憲兵隊條例》廢止,臺灣憲兵隊本部因此裁撤,臺灣的憲兵始適用日本內地的《憲兵隊條例》,改由東京的「憲兵司令部」總管,但仍有部分台灣特例的內容,例如:台灣的憲兵隸屬於台灣總督而非陸軍大臣,在地方的行政及司法警察事務方面,受縣知事、廳長、法院檢察官指揮,其他事務則受旅團長、要塞司令官、守備隊長指揮。臺灣的憲兵由臺灣總督在憲兵管區的樞紐地帶訂定「憲兵警察區」,設置「憲兵分隊」,必要時可在憲兵警察區內在設置「憲兵分屯大隊」[2]。此時,原本的第一、二、三區隊改為第八、九、十憲兵隊如下[3]

  • 第8憲兵隊:下轄10個憲兵分隊
  • 第9憲兵隊:下轄8個憲兵分隊
  • 第10憲兵隊:下轄10個憲兵分隊[4]

1898年11月29日,《憲兵隊條例》修正,並因應日本內地增設師團,調整為15個憲兵隊管區,而隨著臺灣治安穩定且地方的警察逐漸充實,憲兵屯所在1899年11月後逐漸被裁撤,此時的憲兵隊配置如下:

臺灣的憲兵隊配置(1899年11月)[5]
憲兵隊憲兵警察區
第13憲兵隊台北、基隆、宜蘭、大嵙崁、新竹憲兵警察區
第14憲兵隊臺中、彰化、斗六、他里霧憲兵警察區
第15憲兵隊嘉義、臺南、澎湖島支部、蕃薯藔、噍吧哖、鳳山、萬丹、恆春、卑南憲兵警察區

臺灣憲兵的特例事項在1901年4月廢除,於是取消憲兵警察區等制度,臺灣憲兵的制度在此後與內地憲兵完全相同,此時臺灣設有3個憲兵隊及下轄15個憲兵分隊、32個憲兵屯所,配置如下:

臺灣的憲兵隊配置(1901年5月)[6]
憲兵隊憲兵分隊憲兵屯所
名稱位置名稱位置位置
第13憲兵隊臺北北門街臺北憲兵分隊臺北北門街滬尾永吉街、臺北北門街、艋舺後街仔、大稻埕杜厝街
基隆憲兵分隊基隆哨船頭街基隆哨船頭街、頂雙溪街
新竹憲兵分隊新竹武營頭街新竹武營頭街、大嵙崁街
宜蘭憲兵分隊五四結庄五四結庄、蘇澳街
第14憲兵隊臺中小北門街臺中憲兵分隊臺中大墩街臺中大墩街、苗栗街埔里社街
彰化憲兵分隊彰化西門街彰化西門街、北斗街南投街
斗六憲兵分隊斗六街斗六街林圯埔街西螺街
北港憲兵分隊北港街北港街
第15憲兵隊臺南市街下大埕街嘉義憲兵分隊嘉義大街嘉義大街、新營庄
臺南憲兵分隊臺南市街做箴街臺南做箴街、效忠里十二公社(安平)
蕃薯藔憲兵分隊蕃薯藔街蕃薯藔街噍吧哖街
鳳山憲兵分隊鳳山大唐街鳳山大唐街、打狗哨船頭街、東港街
恆春憲兵分隊恆春南門街恆春南門街
卑南憲兵分隊卑南新街卑南新街
澎湖島憲兵分隊東西澳南街澎湖島東西澳南街

1902年2月10日,增設「萬丹憲兵分隊」,下轄「萬丹、東港憲兵屯所」,並裁撤卑南憲兵分隊[7];同年7月8日,北港憲兵分隊改為彰化憲兵分隊下的「北港憲兵屯所」,南投憲兵屯所則改為「南投憲兵分隊」[8];同年8月1日,宜蘭憲兵分隊本部及憲兵屯所移至宜蘭街,埔里社憲兵屯所改隸南投憲兵分隊,裁撤東港憲兵屯所,增設「漁翁島憲兵屯所」[9]

1903年3月26日,第13憲兵分隊本部、臺北憲兵分隊本部由北門街改至府後街[10];同年4月18日,第14憲兵隊下增設「苗栗憲兵分隊」,並裁撤南投憲兵分隊[11];同年6月4日,第14憲兵分隊本部從大墩移到小北門,臺南憲兵分隊移到下大埕[12]。1904年3月2日,將臺灣的憲兵隊改為「第13憲兵隊」,憲兵人數亦大幅縮減,下設臺北、臺南、臺南、澎湖島憲兵分隊,憲兵分隊下改設「憲兵分遣所[13]

臺灣的憲兵隊配置(1904年3月)[13]
憲兵隊憲兵分隊憲兵分遣所
名稱位置名稱位置位置
第13憲兵隊臺北府後街臺北憲兵分隊臺北府後街基隆街、宜蘭街、滬尾街、大嵙崁街、新竹武營頭街
臺中憲兵分隊臺中小北門街苗栗街、彰化街、埔里社街
臺南憲兵分隊臺南市街清水寺街斗六街、林圯埔街、嘉義文昌閣街、鳳山大唐街、蕃薯藔街、噍吧哖街、石光見庄、打狗哨船頭街、恆春南門街
澎湖島憲兵分隊澎湖島東西澳南街-

1904年4月24日,裁撤苗栗、彰化憲兵分遣所,恆春憲兵分遣所改至恆春東門街[14];同年10月10日,裁撤噍吧哖憲兵分遣所[15];同年10月20日,裁撤石光見憲兵分遣所[16]。1907年7月1日,增設「花蓮港憲兵分隊」,臺中憲兵分隊改為臺北憲兵分隊下的「臺中憲兵分遣所」,分遣所僅剩基隆、臺中、埔里社、鳳山、璞石閣、卑南等五處[17]

臺灣憲兵隊再設立 (1907年)编辑

1907年10月21日,第十三憲兵隊改稱「臺灣憲兵隊[18]。1908年2月13日,增設宜蘭、大嵙崁、蕃薯藔(約在現今旗山公共體育場南側)、恆春憲兵分遣所(後改建為恆春庄役場)[19][20];同年3月28日,增設「斗六憲兵分遣所」(原址為斗六高中[21]。1911年7月6日,裁撤斗六憲兵分遣所[22]。1912年6月14日,裁撤鳳山憲兵分遣所[23]。1913年12月14日,除了臺北憲兵分隊下的基隆、臺中憲兵分遣所,其餘憲兵分遣所皆被裁撤[24]。1919年5月1日,臺南憲兵分隊下增設「打狗憲兵駐在所」[25]。1919年8月25日,憲兵司令部下設立「憲兵隊」,管轄日本內地、臺灣及南滿州的憲兵隊,設立「朝鮮憲兵隊」管轄朝鮮地區的憲兵隊[26]

臺灣的憲兵隊配置(1919年8月)
憲兵隊憲兵分隊憲兵分遣所
憲兵隊

臺灣憲兵隊

臺北憲兵分隊基隆憲兵分遣所

臺中憲兵分遣所

臺南憲兵分隊打狗憲兵駐在所
花蓮港憲兵分隊-
澎湖島憲兵分隊-

臺灣軍司令部指揮時期 (1919-1942)编辑

台灣自1919年10月進入文官總督時期,臺灣憲兵隊從臺灣總督改由臺灣軍司令部指揮[1],但仍隸屬於位於東京的憲兵隊。1920年9月,增設「基隆憲兵分隊」,花蓮憲兵分隊則改為憲兵分遣所[27]。1927年5月28日,增設「屏東憲兵分遣所」[28]。1929年6月,憲兵分隊下的分遣所、駐在所皆改稱「憲兵分遣隊[29]。1938年1月,增設「高雄憲兵分隊」、「嘉義憲兵分遣隊」[30]

臺灣憲兵隊配置(1938年1月)[30]
憲兵隊憲兵分隊備註
名稱管轄區域
憲兵隊

臺灣憲兵隊

基隆憲兵分隊原址位在日新町,現為基隆憲兵隊
臺北憲兵分隊原味在乃木町,現為台北市憲兵隊,北側土地現為遠東百貨
臺中憲兵分遣隊臺中州原址位在干城町,現為憲兵203指揮部
嘉義憲兵分遣隊臺南州嘉義市嘉義郡北港郡虎尾郡斗六郡原址位在新富町,現為嘉義憲兵隊
臺南憲兵分隊臺南州原址位在清水町,戰後為台南憲兵隊,後拆除改建為民宅
高雄憲兵分隊原位在高雄市役所西側,現為高雄國際會議中心
屏東憲兵分遣隊高雄州屏東市屏東郡旗山郡東港郡潮州郡恆春郡原址位在榮町,現為屏東憲兵隊
花蓮港憲兵分遣隊花蓮港廳現為花蓮憲兵隊
澎湖島憲兵分隊澎湖廳現為歷史建築澎湖廳憲兵隊

1938年12月1日,高雄憲兵分隊下增設「岡山分駐所」、「臺東分駐所」[31]。1940年8月1日,憲兵隊下的臺灣憲兵隊改為「臺北憲兵隊」、「臺南憲兵隊」[32]

臺灣憲兵隊司令部指揮時期 (1942-1945)编辑

1942年5月19日,設立「臺灣憲兵隊司令部」,位於臺北市旭町[33],負責統籌全臺灣的憲兵事務,以強化戰時維持治安、防諜保密[34]。同年5月23日,臺北、臺南自憲兵隊獨立並另設「臺灣憲兵隊」,下轄臺北、臺南憲兵隊[35]。1944年9月6日,增設花蓮港憲兵隊[36]。1945年3月,改設置臺北地區、新竹地區、臺中地區、臺南地區、高雄地區、花蓮港地區、臺東地區、澎湖島地區等8處憲兵隊[37]

臺灣憲兵隊配置(1944年9月)[37]
憲兵隊管轄範圍分遣隊
臺灣憲兵隊臺北憲兵隊臺北州、臺中州、新竹州未知
臺南憲兵隊臺南州、高雄州、澎湖廳
花蓮港憲兵隊花蓮港廳、臺東廳

二戰後,臺灣憲兵隊司令部解散,台灣憲兵改由臺灣軍司令部管轄,依舊負責維持治安、日本軍紀取締,以及處理與中國憲兵的接收事務,直到1946年陸續引揚回日本[38][39]

憲兵隊長编辑

歷屆台灣憲兵隊長编辑

  • 萩原貞固:1895年8月至1897年9月,後任第十憲兵隊長
  • 三宅篤夫日语三宅篤夫:1919年任台灣憲兵隊長
  • 大木繁日语大木繁:1935年至1937年間任台灣憲兵隊長
  • 石田乙五郎日语石田乙五郎:1941年任台灣憲兵隊長,1942年~1944年1月任台灣憲兵隊司令官[37],為甲級戰犯
  • 納見敏郎日语納見敏郎:1944年1月~1945年1月任台灣憲兵隊司令官[37],被列為甲級戰犯後自殺
  • 上砂勝七日语上砂勝七:1945年1月~終戰任台灣憲兵隊司令官[37],為甲級戰犯

終戰時各地區憲兵隊長编辑

  • 臺北地區憲兵隊長:伊藤長三郎 中佐
  • 新竹地區憲兵隊長:牛山晴登 少佐
  • 臺中地區憲兵隊長:高宮廣治 少佐
  • 臺南地區憲兵隊長:加藤清一 中佐
  • 高雄地區憲兵隊長:平井秋雄 少佐
  • 花蓮港地區憲兵隊長:宮原正嘉 少佐
  • 臺東地區憲兵隊長:石森松太郎 少佐
  • 澎湖島地區憲兵隊長:志苫昂 大尉[37]

現存設施编辑

澎湖廳憲兵隊

紀念碑编辑

  • 圓山憲兵忠魂碑:位於圓山公園
  • 金山憲兵殉難忠魂碑:位於金包里公園,以紀念1895年12月31日,金包里憲兵屯所遭攻擊導致8人去世之事[40]
  • 日本憲兵殉難碑:位於南投中寮,以紀念1898年3月23日,南投憲兵隊分隊憲兵遭攻擊之事。

參考資料编辑

  1. ^ 1.0 1.1 1.2 館藏介紹 臺灣憲兵隊史.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2. ^ 2.0 2.1 永吉大佐、萬喜八郎、藤井慎二、沼川佐吉. 臺灣憲兵隊史. 1932. 
  3. ^ 台湾憲兵隊換称の件. Japan Center for Asian Historical Records. [2021-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9). 
  4. ^ 平時編制中改正(台湾憲兵隊編制). Japan Center for Asian Historical Records. [2021-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9). 
  5. ^ 府令第125號. 臺灣總督府報. 1899-11-30. 
  6. ^ 府令第30號. 臺灣總督府報. 1901-05-24. 
  7. ^ 府令第11號. 臺灣總督府報. 1902-02-10. 
  8. ^ 府令第59號. 臺灣總督府報. 1902-07-08. 
  9. ^ 府令第64號. 臺灣總督府報. 1902-08-01. 
  10. ^ 府令第18號. 臺灣總督府報. 1903-03-26. 
  11. ^ 府令第25號. 臺灣總督府報. 1903-04-18. 
  12. ^ 府令第40號. 臺灣總督府報. 1903-06-04. 
  13. ^ 13.0 13.1 府令第21號. 臺灣總督府報. 1904-03-02. 
  14. ^ 府令第46號. 臺灣總督府報. 1904-04-23. 
  15. ^ 府令第74號. 臺灣總督府報. 1904-09-30. 
  16. ^ 府令第75號. 臺灣總督府報. 1904-10-12. 
  17. ^ 府令第43號. 臺灣總督府報. 1907-06-22. 
  18. ^ 第十三憲兵隊改稱. 臺灣總督府報. 1906-10-26. 
  19. ^ 楊怡瑩. 清代至日治時期恆春城內空間變遷研究(1875-1945).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建築與古蹟保存研究所. 2008. 
  20. ^ 府令第7號. 臺灣總督府報. 1908-02-13. 
  21. ^ 府令第18號. 臺灣總督府報. 1908-03-25. 
  22. ^ 府令第52號. 臺灣總督府報. 1911-07-05. 
  23. ^ 府令第61號. 臺灣總督府報. 1912-06-14. 
  24. ^ 府令第104號. 臺灣總督府報. 1913-12-14. 
  25. ^ 府令第61號. 臺灣總督府報. 1919-05-01. 
  26. ^ 陸軍省令第25號. 官報. 1919-08-20. 
  27. ^ 臺灣憲兵隊配置及憲兵分隊管區表. 官報. 1920-09-02. 
  28. ^ 臺灣憲兵隊屏東憲兵分遣所設置. 官報. 1927-09-17. 
  29. ^ 臺灣憲兵隊配置及憲兵分隊管區表中改正. 官報. 1929-06-05. 
  30. ^ 30.0 30.1 臺灣憲兵隊分隊管區變更. 官報. 1938-01-14. 
  31. ^ 台湾憲兵隊配置定員変更の件. 1938 [2021-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9). 
  32. ^ 陸軍省令第24號. 臺灣總督府報. 1940-08-01. 
  33. ^ 憲兵隊司令部設置. 官報. 1942-06-16. 
  34. ^ 臺灣總督府官房文書課. 諭告訓達類聚─臺灣憲兵隊司令部開廳式に於ける長谷川總督祝辭. 1944-03-29. 
  35. ^ 陸軍省令第32號. 臺灣總督府官報. 1942-06-17. 
  36. ^ 昭和15年陸軍省令第24号憲兵隊管区左の通改正す. Japan Center for Asian Historical Records. [2021-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9). 
  37. ^ 37.0 37.1 37.2 37.3 37.4 37.5 戦史資料調書 台湾憲兵隊司令部. Japan Center for Asian Historical Records. [2021-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9). 
  38. ^ 台湾方面部隊(1). Japan Center for Asian Historical Records. [2021-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23). 
  39. ^ 台湾方面部隊略歴(2). Japan Center for Asian Historical Records. [2021-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9). 
  40. ^ 原, 幹洲. 臺灣史蹟(附)主要市街史竝概況名所舊蹟. 拓務評論臺灣支社、勤勞ご富源社.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