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省轄市)

1945年至1967年间的台湾省轄市

臺北市臺灣話Tâi-pak-chhī客家话Thòi-pet-sṳ)為中華民國臺灣省1945年至1967年間下轄的省轄市。1945年二次大戰結束後,日治時期隸屬於臺北州臺北市改制為隸屬於臺灣省的省轄市,市政府設於建成小學校。臺北市為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所在地臺灣省政府駐地,並身兼臺灣的行政與經濟中心,人口快速上升,於1962年達到《市組織法》中直轄市的設置標準,並於1967年升格為直轄市

臺北市
Taipei City
簡稱:北、臺北、北市
 中華民國首都臺灣省省會
1945年-1967年
市徽 of 臺北市
市徽

1949年行政區劃重劃前,臺灣省行政區劃圖
首府建成區
面积 
• 
66.98平方公里(25.86平方英里)
政府
臺北市市長 
• 1951-1954
首任:吳三連
• 1964-1967
末任:高玉樹
歷史 
• 成立州轄市
1920年
• 成立省轄市
1945年11月1日
• 改制直轄市
1967年7月1日
行政分區10個區
前身
继承
臺北市 (州轄市)
臺北市
今属于 中華民國臺北市
臺北市
繁体字 臺北台北
字面意思臺灣之北

行政區劃编辑

1945年9月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10月25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接管台灣,恢復臺灣省建制,省會設於臺北市。11月1日,臺北市從日治時代州轄市正式改制為省轄市,仍因襲日治時期制度,全市設有61區,轄域則維持不變。

1946年2月8日,臺北市政府將全市原有的61區重新整併為10區。分別為[1]

人口编辑

區名面積
(km²)
人口人口密度
(人/km²)
松山區20.75124,6566,008
大安區10.57170,97416,175
古亭區6.70153,70822,941
雙園區5.23101,51819,411
龍山區1.3672,82953,551
城中區3.8978,00920,054
建成區0.7658,61677,126
延平區1.2261,59650,489
大同區106,415
中山區190,531
臺北市66.98721,118,85216,702

升格院轄市编辑

1967年7月1日臺北市升格為院轄市,並開始討論擴大轄區,當時有以下諸多方案,在與中央、臺北縣多次協商後,最終於1968年7月1日以行政院乙方案為最終結果。

內政部方案编辑

方案1

不併入任何鄉鎮。

方案2
方案3
方案4
方案5

行政院方案编辑

甲方案

同內政部方案3,並裁撤臺北縣併入基隆市桃園縣宜蘭縣

乙方案
  • 陽明山管理局全域
  • 臺北縣:內湖鄉、南港鎮、木柵鄉、景美鎮

臺北市議會方案编辑

甲方案
  • 陽明山管理局全域
  • 臺北縣:內湖鄉、淡水鎮
乙方案
  • 陽明山管理局全域
  • 臺北縣:內湖鄉、汐止鎮北側、木柵鄉、景美鎮、淡水鎮、三芝鄉、石門鄉、金山鄉、萬里鄉

歷任市長编辑

實施地方自治前编辑

任次肖像姓名
(生–卒)
在任時間黨籍屆次備註
兼任 黃朝琴
(1897–1972)
1945年10月25日1945年11月1日  中國國民黨外交部駐台特派員兼任。[2]:303
11945年11月1日1946年3月1日[a]1首位  中國國民黨籍市長。
首位臺灣省籍市長。
1946年2月8日臺北市由61重劃為10區。[3]:141
2 游彌堅
(1897–1971)
1946年3月1日[b]1950年2月6日[c]21947年當選第一屆國民大會教育團體教育會南區代表。[2]:305
1946年4月15日第一屆臺北市參議會議員就職。
1949年1月5日起兼任臺灣省政府委員。[4]:263[2]:305
3 吳三連
(1899–1988)
1950年2月6日[d]1950年11月13日[e]無黨籍3臺灣省政府委員[2]:305、國民大會臺灣省臺南縣代表兼任。
首位無黨籍市長。
代理項昌權
(1903–2000)
1950年11月13日1951年2月1日臺灣省政府民政廳副廳長兼任,首位代理市長。
1950年11月29日第一屆臺北市議會議員就職。

實施地方自治後编辑

任次肖像姓名
(生–卒)
在任時間黨籍屆次備註
1 吳三連
(1899–1988)
1951年2月1日1954年6月2日[f][g]無黨籍1首位無黨籍市長。
2 高玉樹
(1913–2005)
1954年6月2日1957年6月2日[h]2首位臺北市籍市長。
3 黃啟瑞
(1910–1976)
1957年6月2日1960年6月2日  中國國民黨3首位  中國國民黨籍市長。
1960年6月2日1961年8月22日[i]4首位連任成功的  中國國民黨籍市長。
代理 周百鍊
(1909–1991)
1961年8月22日1963年12月14日臺灣省政府委員兼任。
3 黃啟瑞
(1910–1976)
1963年12月14日[j]1964年6月2日市長任期由三年延長為四年。
4 高玉樹
(1913–2005)
1964年6月2日1967年6月30日[k]無黨籍5

註釋编辑

  1. ^ 辭職參選臺灣省參議會臺北市議員,當選後擔任議長。[2]:303
  2. ^ 財政部臺灣區財政金融特派員。[2]:303
  3. ^ 辭職,留任國民大會教育團體教育會南區代表。
  4. ^ 臺灣省政府主席吳國楨立法院臺灣省委員蔡培火推薦。[2]:305
  5. ^ 因參加1951年臺北市市長選舉而辭職。[5]:247
  6. ^ 原訂任期1954年1月31日屆滿,因與臺灣省臨時省議會合併選舉而延長任期。[2]:305
  7. ^ 因健康因素放棄連任。
  8. ^ 連任失敗。
  9. ^ 因涉嫌臺北市市民住宅興建委員會弊案而停職。[2]:306
  10. ^ 判決無罪後復任。
  11. ^ 臺北市改制為院轄市

參考資料编辑

  1. ^ 《臺北市志》,卷一沿革志封域篇,臺北市文獻委員會,第64頁,1988年6月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引证错误:没有为名为續修臺北市志·政事志·自治與選舉篇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3. ^ 引证错误:没有为名为臺北市志·卷三·政制志行政篇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4. ^ 引证错误:没有为名为臺北市志稿·卷三·政制志行政篇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5. ^ 黃振超. 《臺北市志·卷三·政制志選舉篇》. 臺北市政府. 1987. 
先前機關:
臺北市 (州轄市)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市
1945年-1967年
後繼機關:
臺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