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法律學院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英語:Faculty of Law,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成立於1969年,前身為社會科學及法律學院的法律系,於1984年成為香港大學本部轄下學院[1]。港大法律學院是香港第一所法學院,現任院長為傅華伶。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
(HKU Faculty of Law)
类型學系
建立日期1969年創立法律系
院长傅華伶
教师数60人
学生数1,500人
地址薄扶林
网站http://www.law.hku.hk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位處的百週年紀念校園

概況编辑

香港大學於1924年於其文學院開設了法律及政治學科。當年本地學員除非遠赴外地,否則無法取得執業資格。早年有港大畢業生赴外國進修繼而取得執業資格。

1964年, 香港大學校外課程部開設倫敦大學法律學學士學位備試班, 由香港和英國兩地的執業律師, 大律師和法律學學者任教, 此為本地首個正式法律課程。而因吸引很多人申請報讀, 港大考慮成立自己的法律教育課程。惟於1964年至1969年間, 僅有15位學員經此計畫獲得倫敦大學法律學學士學位[2]

1969年, 香港大學法律學系成立,當時屬於社會科學學院管轄,到1978年脫離社會科學學院獨立, 1984年升格為法律學院。首屆法學本科畢業生於1972年畢業,他們於1973年完成P.C.LL.後,即成為首批由香港本土培育的律師。現時,法律學院有教職員約70人、學生約1200人,作為香港歷史最悠久的法學院,校友中不乏法官、律師及學者,亦有活躍於政壇、商界及傳媒者,當中亦不乏成就斐然的知名人士。港大法律學院在多個學術領域中聞名於世界法學界,當中尤以人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商業金融法、貪污研究等領域尤其顯著。不少世界聞名的法律學者如孔傑榮(Jerome A. Cohen)教授、馬俊立(Philip St.J. Smart)教授、韋利文(Raymond Wacks)教授及陳弘毅教授等均曾任教或現正任教於港大法律學院。何耀明為學院前任院長[3],於2018年離任。何的接任人為現任院長傅華伶。

校友编辑

法律界编辑

政界编辑

學術界编辑

  • 陳文敏, SC(Hon):法學士及有法學專業證書課程畢業,名譽資深大律師、前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
  • 陳弘毅:法學士及有法學專業證書課程畢業,香港法學學者、前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陳氏基金憲法學教授,亦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 戴耀廷:法學士及有法學專業證書課程畢業,香港法學學者、前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
  • 王慧麟:法學士畢業,現香港大學現代語言及文化學院助理教授
  • 梁繼平:政治學與法學雙學士畢業,本土派學者

傳媒界编辑

娛樂界编辑

體育界编辑

其他编辑

  • 李詠珊:人權法碩士畢業,前記者、區議員,現於人權機構工作

課程编辑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開設了以下課程:

學位英文名稱縮寫學制簡述
法學士Bachelor of LawsLL.B.四年全日制法學本科課程。
文學士、法學士雙學位課程Bachelor of Arts and Bachelor of LawsB.A. & LL.B.五年全日制文、法學本科課程。
社會科學學士(政治學與法學)、法學士雙學位課程Bachelor of Social Sciences and Bachelor of LawsB.SocSc.(Government and Laws) & LL.B.五年全日制社科、法學本科課程。
工商管理學士(法學)、法學士雙學位課程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and Bachelor of LawsB.BA.(Law) & LL.B.五年全日制工管、法學本科課程。
理學士、法學士雙學位課程Bachelor of Science and Bachelor of LawsB.Sc. & LL.B.五年全日制理、法學本科課程。
法律碩士[4]Juris DoctorJ.D.兩年全日制供非法學本科畢業的大學畢業生修讀的法律專業學位
法學專業證書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P.C.LL.一年全日制、兩年兼讀制香港法律執業資格的一項傳統的必須學歷。
法學碩士Master of LawsLL.M.一年全日制、兩年兼讀制修課式法學研究生課程。
法學哲學碩士Master of Philosophy in LawsM.Phil.兩年全日制、三年兼讀制法學研究生課程。
法學哲學博士Doctor of Philosophy in LawsPh.D.四年全日制、七年兼讀制法學研究生課程。
法律學博士Doctor of Legal ScienceS.J.D.四年全日制、六年兼讀制法學研究生課程。

參考資料编辑

  1. ^ 港大法律學院辦導賞團 追尋半世紀足迹. 眾新聞. 2019-03-10 [2020-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8).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Christopher Munn (2019), "A Special Standing in the World: The Faculty of Law at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1699-2019",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p.50
  3. ^ Sapere K.K. Lee: "法律教育簡介──香港法學進修指南". [2011-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28).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與香港中文大學不同,港大採用「法律碩士」而非「法律博士」作為 Juris Doctor 的中文名稱:《香港大學規程》規程 III 第 1(b) 段;《香港中文大學規程》規程 26 第 2(1)(c) 段。

外部連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