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中華民國行政院二級中央行政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稱工程會,成立於1995年7月20日,為中華民國執掌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之行政機關,目前為行政院唯一未完成組改之部會[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Public Construction Commission, Executive Yuan(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會徽
基本信息
所屬部門行政院
年度預算額新臺幣3.86億元(2013年)
授權法源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
主要官員
主任委員吳澤成政務委員兼任)
副主任委員顏久榮、葉哲良
主任秘書羅天健
任命者行政院院長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95年7月20日
聯絡信息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網站www.pcc.gov.tw
備註未來將拆解併入國家發展委員會跟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位於中油大樓9樓

歷史编辑

  • 1995年7月20日,鑒於國家建設之規模及所需金額日益龐大,有必要有中央專責部門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行政院成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2010年2月3日,總統令修正公布《行政院組織法》,確定未來將裁撤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業務規劃移撥財政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及交通及建設部[2]
  • 2013年1月1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促參籌備處)併入財政部,財政部增設推動促參司[3]
  • 2014年1月22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工程管制考核業務移撥國家發展委員會
  • 2018年11月8日,行政院會議通過多項行政院組織改造草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裁撤後未來多數業務將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採購業務移交財政部[4]
  • 2019年9月1日,〈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提及工程會業務全數(含公共工程督導協調、政府採購、技師管理)將移撥併入國發會[5]
  • 2020年11月29日,媒體報導考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能在重大交通或公共工程上扮演第三方獨立單位,行政院初步達成共識公共工程委員會不裁撤但需改制為「行政院公共工程總處」並維持行政院二級單位[6]
  • 2024年3月4日,時任工程會主委吳澤成在立法院報告業務概況備質詢時表示,工程會在業務上有存在必要性,但因部會數量限制,暫時以現況運行是不得已的作法[7][8]

組織编辑

  • 主任委員(政務委員兼任)
    • 副主任委員(2人)
      • 主任秘書
內部單位
  • 企劃處
  • 技術處
  • 工程管理處
  • 秘書處
  • 人事室
  • 會計室
  • 法規委員會
  • 訴願審議委員會
  • 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
  • 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
  •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 國會聯絡組

歷任主任委員编辑

任別姓名政黨就職時間卸任時間備註
1陳豫  無黨籍1995年7月20日1996年6月7日
2歐晉德1996年6月8日1998年12月24日
代理李建中1998年12月25日1999年1月26日
3蔡兆陽1999年1月27日2000年5月19日
4林能白2000年5月20日2002年1月31日
5郭瑤琪  民主進步黨2002年2月1日2006年1月24日
6吳澤成  無黨籍2006年1月25日2008年5月19日
7范良銹2008年5月20日2011年3月31日
8李鴻源  親民黨2011年4月1日2012年2月4日
9陳振川  無黨籍2012年2月5日2013年7月31日
代理顏久榮2013年8月1日2013年10月23日
10陳希舜2013年10月24日2014年4月29日
代理顏久榮2014年4月30日2014年7月1日
11許俊逸2014年7月1日2016年5月19日
12吳宏謀2016年5月20日2017年11月23日
13吳澤成2017年11月23日現任第二次出任
14陳金德  民主進步黨2024年5月20日候任

参考文献编辑

  1. ^ 2.16.886.101.20003.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2.16.886.101.20003. 2011-12-01 [2024-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01) (中文(臺灣)). 
  2. ^ 立法院. 立法院. 立法院. 2013-07-23 [2024-02-20] (中文(臺灣)). 
  3. ^ 177. 推動促參司. www.mof.gov.tw. 2018-07-23 [2024-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2) (中文(臺灣)). 
  4. ^ 行政院會通過「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等5項法案. 行政院官方網站. [2022-09-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15). 
  5. ^ 一、工程會併入國發會相關之組織法修正草案業函請本院審議,允宜加強溝通協調,俾早日完成組織改造之相關法制作業. 立法院. 
  6. ^ 徐義平. 組織改造》工程會更名公共工程總處 維持二級單位.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20-11-29 [2022-09-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15) (中文(臺灣)). 
  7. ^ 中央通訊社. 520後是否留任 吳澤成:個人意願需要休息 | 政治. 中央社 CNA. 2024-03-04 [2024-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8) (中文(臺灣)). 
  8. ^ 聯合新聞網. 520後是否留任 吳澤成:個人意願希望休息. 聯合新聞網. [2024-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4) (中文(臺灣)). 

外部連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