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伯塔省行政区划

加拿大艾伯塔省的地方行政区划分为10种类型,分别为城市行政区划(市、镇、村、夏令村)、特别行政区(specialized municipalities)、乡村行政区划(行政区、高级区、特别区)、梅蒂人定居地、印第安人保留地。除去高级区与印第安人保留地外,其余行政区均由当地居民自治,并依照省法案建置;高级区( improvement district)则由省政府或联邦政府直辖;印第安人保留地则归联邦所属,由第一民族自治。

乡村式、特别式、与其他自治体
城镇式自治体
阿尔伯塔省自治体图
二级普查区类型三级:自治体
普查区
census (division)
城镇市 city
镇 town
村 village
夏令村 summer village
乡村政当局(区) municipal district
县 county
特别专业(县) specialized (county)
专业(自治体) specialized (municipality)
专业(地区)自治体
specialized regional municipality (region)
改良区 improvement district
特别区 special area
非建制城镇服务区 urban services area
庄 hamlet
镇区 townsite
非建制社区 unincorporated community

自治体编辑

城市行政区划编辑

艾伯塔省现有17个市,108个镇,95个村,51个夏令村。 依照城市政府法案(Municipal Government Act),成立“市”需满足:人口大于10000;当地绝大部分建筑物所占地片小于1,850 m²。成立“镇”,需满足:人口大于1000;当地绝大部分建筑物所占地片小于1,850 m²。成立“村”需满足:人口大于大于300,当地绝大部分建筑物所占地片小于1,850 m²。成立“夏令村”需满足:居住建筑物所占地片数大于60;人口少于300人,且绝大部分人口并不常居于此地。

特别行政区编辑

艾伯塔省现有5个特别行政区。

乡村行政区划编辑

艾伯塔省现有64个行政区,8个高级区,3个特别区。

无建制地区编辑

艾伯塔省无建制地区包括2个城市服务区,389个村镇,1个镇区,以及其他未建制地区。

梅蒂人定居点编辑

艾伯塔省现有8个梅蒂人定居点

印第安人保留地编辑

印第安人保留地总面积6,566.6平方公里。

普查区编辑

艾伯塔省普查区图
名称最大自治体自治体
第1普查区梅迪辛哈特1市、2镇、1村、2区/县
第2普查区莱斯布里奇2市、8镇、9村、4区/县
第3普查区克莱尔斯霍姆镇8镇、3村、3区/县、1改良区
第4普查区汉纳镇2镇、5村、4区/县、3特别区
第5普查区斯特拉斯莫尔镇5镇、14村、4区/县
第6普查区卡尔加里2市、12镇、3村、3区/县
第7普查区韦恩赖特镇9镇、15村、2夏令村、5区/县
第8普查区红鹿2市、9镇、4村、7夏令村、3区/县
第9普查区落基山庄镇1镇、1村、1夏令村、1区/县
第10普查区劳埃德明斯特2市、9镇、18村、6区/县
第11普查区埃德蒙顿7市、11镇、4村、15夏令村、5区/县、1专业县
第12普查区冷湖1市、4镇、3村、3夏令村、3区/县、1专业县
第13普查区怀特考特镇6镇、3村、21夏令村、6区/县
第14普查区欣顿镇2镇、1区/县、1改良区
第15普查区坎莫尔2镇、2夏令村、2区/县、2自治体、3改良区
第16普查区伍德布法罗地区1地区、1改良区
第17普查区奴湖镇6镇、2村、6区/县、1专业县
第18普查区大卡什3镇、1区/县
第19普查区大草原城1市、9镇、5村、7区/县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