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简称自创区,是指2009年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1]中国国家科学技术部指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于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1]

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关村

特殊政策编辑

中关村特殊政策编辑

2010年至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给予中关村6项特殊扶持政策,包括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非上市中小企业通过股份转让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融资、扩大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股权和分红激励、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等[2]

自创区试点政策编辑

201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出台了四项税收减免政策。

政 策 类 别政策要点政策文件
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技术人员获得本企业给予的股权奖励,可分期缴纳。[3]
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所得税试点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可减免部分税收。[4]
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技术所有权转让或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可减免部分税收。[5]
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试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可分期缴纳。[6]

列表编辑

批复成立时间正 式 名 称建设载体所属地区备注
2009年3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北京市
2009年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北省武汉市
2011年1月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海市
2014年6月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圳市深圳市
2014年8月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示例湖南省
2014年11月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江苏省8个高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江苏省
2014年12月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市
2015年8月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都高新区四川省
2015年9月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西安高新区陕西省[7]
2015年8月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浙江省
2015年8月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东省
2016年3月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南省[8]
2016年3月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山东省[8]
2016年3月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辽宁省[8]
2016年6月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建省[9]
2016年6月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安徽省[9]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重要指标和名词解释 (PDF). 国家科学技术部. [2014-03-2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4-03-24). 
  2. ^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要点. 湖南日报. 2015-01-06 [2016-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29). 
  3.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东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有关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5号)
  4.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71号)
  5.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72号)
  6.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73号)
  7. ^ 国务院批复西安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6-06-08 [2016-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29). 
  8. ^ 8.0 8.1 8.2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新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新华网. [2016-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30). 
  9. ^ 9.0 9.1 国务院:建设福厦泉与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网易财经. [2016-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29).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