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是原国家环保局制定的为鼓励城市的环境保护事业而设立的城市荣誉称号。该称号在已具备全国卫生城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环保投资达到一定标准的基础上才能有条件获得。从1997年设立第一批。

序号年份数量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1201111聊城市、上海市青浦区临沂市东莞市徐州市银川市吴江市宜昌市临安市淮安市佛山市
220124大庆市句容市廊坊市镇江市
序号年份数量已经过现场复核的原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12011年1中山市
22012年6威海市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绍兴市诸暨市
序号年份数量待复核的原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11997年5张家港市深圳市大连市珠海市厦门市
21998年3昆山市烟台市莱州市
31999年5海口市汕头市苏州市、天津市大港区、上海市闵行区
42000年2青岛市江阴市
52001年4杭州市宁波市常熟市太仓市
62002年6惠州市招远市海门市长春市扬州市胶州市
72003年2南京市东营市
82004年11绵阳市无锡市金坛市溧阳市福州市常州市沈阳市克拉玛依市库尔勒市江门市、重庆市渝北区
92005年9日照市成都市富阳市宝鸡市桂林市胶南市莱西市蓬莱市潍坊市
102006年11天津市马鞍山市、上海市浦东新区、重庆市北碚区南通市湖州市肇庆市泉州市宜兴市即墨市平度市
112007年4广州市寿光市泰州市义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