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标准简称国家外汇局,亦簡稱外管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外汇和国际收支工作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现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1]

国家外汇管理局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

主要领导
局长朱鹤新
副局长(4)郑薇、 王春英、 李红燕、 徐志斌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组织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行政级别副部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00000000014453C在维基数据编辑
本级中共组织中国共产党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
 邮政编码100033
 電話號碼+86 (0)10 68401188
华融大厦办公区
 实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
 邮政编码100048
 电话号码举报电话:
+86 (0)10 68402265
對外官網www.safe.gov.cn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1979年6月
影像资料


位于成方街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南门

国家外汇局負責管理国家外汇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的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

沿革编辑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1979年成立时,与中国银行在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17号合署办公,当时中国银行同时承担着外汇管理和经营职能,与外汇局属于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982年,因机构改革,中国银行开始专司外汇经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从中国银行独立后划归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单独履行国家的外汇管理职能。1985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从西交民巷迁往百万庄大街甲2号(现为华融置业办公楼),1987年1月又迁往月坛南街32号(现为银岛商务楼)[2]

1988年8月13日《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中明确: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司局级的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由中国人民银行归口管理。1991年10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办公地点迁往朝阳区北辰东路汇宾大厦。1994年,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价格正式并轨。

1997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搬迁至海淀区阜成路华融大厦[2]。2021年8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启用位于西城区北京金融街的新办公区[3]

职责编辑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承担下列职能:

  1. 设计、推行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申报制度,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2. 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達致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3. 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向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
  4. 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
  5. 监督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6. 按规定经营和管理国家的外汇储备
  7. 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
  8. 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9. 承办国务院和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编辑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设机构为副司局级,分支机构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共用办公设施。外汇局设置下列机构[4]:(以下机构除注明外皆为副司局级)

内设机构编辑

  • 综合司(政策法规司)
  • 国际收支司
  • 经常项目管理司
  • 资本项目管理司
  • 管理检查司
  • 储备管理司
  • 人事司(内审司)
  • 科技司

直属事业单位编辑

  • 中央外汇业务中心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
  •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

分支机构编辑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

直属企业单位编辑

历任领导编辑

局长
副局长
  • 张新(2017年6月-2020年1月)
  • 郑薇(2016年7月-)
  • 宣昌能(2018年7月-2022年10月)
  • 陆磊(2017年6月-2023年12月)
  • 王春英(2020年6月-)[5]
  • 李红燕(2023年1月-)
  • 徐志斌(2024年1月-)

参考文献编辑

  1. ^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关于转发国务院机构简称的通知 (PDF). 广东老龄网. 2018-06-22 [2018-11-2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11-25). 
  2. ^ 2.0 2.1 在金融街办公区谱写外汇管理事业的新篇章. 《中国外汇》2021年第17期. 2021-09-13 [2022-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30). 
  3.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举行新办公区首次升旗仪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08-02 [2022-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30). 
  4. ^ 程婕. 外汇局梧桐树平台再添新成员 (PDF). 北京青年报. 2018-12-14 [2019-10-2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0-24). 
  5. ^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补齐 原总经济师王春英履新. 财新网. [2020-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4). 

外部链接编辑

参见编辑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前任: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
1979年6月至今
現任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金融组织国际资产及投资交易清算会计核算主管部门
1998年6月12日至今
現任
国务院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与外币资产监管部门
1979年6月至1998年6月12日
繼任:
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