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稱保訓會,為中華民國考試院的所屬部會,成立於1996年6月1日,是考試院所屬二級機關,專責公務人員的保障和培訓業務。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Civil Service Education Protection and Training Commission(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本信息
所屬部門考試院
授權法源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
主要官員
主任委員郝培芝
副主任委員呂建德(政務)許秀春(常務)
主任秘書廖慧全
任命者考試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4處、5室
附屬機關國家文官學院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96年6月1日
聯絡信息

考試院院區
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考試院院區內)
網站www.csptc.gov.tw

保訓會獨立行使職權,統一受理各級公務人員提起的復審、再申訴、再審議等救濟。

組織编辑

組織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1]規定,保訓會主任委員特任,綜理會務。置副主任委員2人,襄助主任委員處理會務。置專任委員5人至7人,由考試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兼任委員5人至7人,由考試院院長聘兼之。委員任期,除兼任委員為有關機關副首長、其任期隨職務異動而更易外,均為3年,任滿得連任。置主任秘書1人,為幕僚長。
保訓會委員會議為合議制,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委員組成。有關公務人員保障事件,委員超出黨派、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均由委員會議依多數決決定。委員亦參與有關公務人員保障及培訓政策、法規之審議事項。
保訓會設有保障處、地方公務人員保障處、培訓發展處、培訓評鑑處、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等單位,並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參事室。此外,為應國家文官培訓之需,所屬機關國家文官培訓所於民國88年7月26日成立,嗣於民國99年3月26日改制為國家文官學院及成立中區培訓中心,並由保訓會主任委員兼任院長。


內部單位编辑

本會主任委員、政務副主任委員及常務副主任委員之主要學經歷等相關資料

  • 保障處
  • 地方公務人員保障處
  • 培訓發展處
  • 培訓評鑑處
  • 秘書室
  • 主計室
  • 人事室
  • 政風室

所屬機關编辑

历任首长编辑

任次姓名任职时间
到任时间卸任时间
1林基源1996年6月1日2000年5月19日
2周弘憲2000年5月20日2006年1月24日
3劉守成2006年1月25日2008年5月19日
4張明珠2008年9月1日2010年10月12日
5蔡璧煌2010年10月13日2016年5月19日
6李逸洋2016年5月20日2017年2月28日
7郭芳煜2017年3月1日2020年8月31日
8郝培芝2020年9月1日現任

注釋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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