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駐韓國大使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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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表為中華民國韓國歷任大使名錄。兩國斷交後改派駐代表。

中華民國駐大韓民國大使(1949年-1992年)编辑

駐大韓民國大使
姓名任命到任離任外交衔级外交职务
邵毓麟1949年1951年大使特命全權大使
王東原1951年1961年大使特命全權大使
劉馭萬1961年1964年大使特命全權大使
梁序昭1964年1967年大使特命全權大使1967年2月22日因出售館產不當,引發僑社暴動遭撤職
唐縱1967年2月22日1970年大使特命全權大使
羅英德日语羅英徳1970年9月27日1975年大使特命全權大使
朱撫松1975年3月10日1979年大使特命全權大使
丁懋時1979年1982年大使特命全權大使
薛毓麒1981年1987年大使特命全權大使
鄒堅1987年1990年大使特命全權大使
金樹基1990年1992年大使特命全權大使

附:駐韓國台北代表部代表(1993年-迄今)编辑

駐韓國代表
姓名到任離任外交衔级
對外名義
外交职务
本職職務
林尊賢1993年2001年代表代表
李宗儒2001年2003年代表代表
李在方2003年2006年代表代表
陳永綽2006年2010年代表代表
梁英斌2010年2014年代表代表
特命全權大使
[註 1]
石定2014年2018年代表特命全權大使
唐殿文2018年2022年代表特命全權大使
梁光中2022年現任代表特命全權大使

參見编辑

注釋编辑

  1. ^ 2012年9月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1][2]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3]
    註: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館長為代表。

參考資料编辑

  1.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眾外交協調會 (新闻稿).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2. ^ 陳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訊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3.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