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行政區面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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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946年初,中華民國大陸時期公告疆域行政區域陸地總面積為11,418,194平方公里,是全球名義上的第2大國。以下是特別行政區地方直轄市總面積的排名表。

原中華民國公告行政區域全國35省、1個特別行政區、2個地方、12個直轄市。

省級行政區面積排名编辑

  • 注意:下表為1949年政府遷臺以前之行政地區資料,詳見歷年出版的《中華民國年鑑》。“蒙古地方面積根據二十九年輯中華民國統計提要之統計為1621201方公里,因蒙古經准獨立,故未列入。”[1]位於臺灣臺北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直轄市當時尚未升格。關於現行之行政區面積請見臺灣行政區面積表

省、特別行政區、地方排序编辑

排序編號名稱簡稱面積 (km²)
135新疆省1,711,930[2]
238蒙古地方1,612,200[3]
337西藏地方1,215,780[4]
422青海省667,218[5]
58西康省451,521
613雲南省420,465
720甘肅省391,506
823綏遠省329,397
97四川省303,318
1024察哈爾省278,957[6]
1134興安省265,337[7]
1221寧夏省223,320
1312廣西省218,923
1432黑龍江省208,382[8]
156湖南省204,771
1619陝西省187,701[9]
1711廣東省186,433[10]
185湖北省186,229
1925熱河省199,091[11]
2014貴州省170,196
2117河南省165,141
224江西省165,259[12]
2318山西省156,416[13]
243安徽省146,303
2516山東省145,383[14]
2615河北省140,122[15]
2731合江省129,144[16]
2828遼北省122,538[17]
299福建省121,112[18]
301江蘇省107,608[19]
312浙江省102,646
3229吉林省95,607[20]
3330松江省85,273[21]
3433嫩江省77,326[22]
3526遼寧省68,219[23]
3627安東省63,906[24]
3710臺灣省36,111
3836海南特別行政區33,571

直轄市排序编辑

排序編號名稱簡稱面積 (km²)
158哈爾濱市803[25]
254青島市772[26]
353北平市706[27]
452上海市617[28]
551南京市559[29]
656重慶市294[30]
762瀋陽市262
860廣州市252[31]
961西安市207[32]
1055天津市185[33]
1157大連市149
1259漢口市133[34]

注释编辑

  1. ^ 正文第3頁,表2(1947年民國各省面積統計表)下方說明,主計部統計局:中華民國統計年鑑 民國三十七年六月:第一章 地理環境 第一節 疆域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1,711,931平方公里。
  3.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6,484,803平方市里。
  4. ^ 包含西康省昌都地區,現今的西藏自治區為1,220,000平方公里,面積大祗相同。
  5.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667,236平方公里。
  6.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283,675平方公里。
  7.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278,436.91平方公里。
  8.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257,762.75平方公里。
  9.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187,691平方公里。
  10.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218,551平方公里,包含海南特別行政區。
  11.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179,982平方公里。
  12.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165,258平方公里。
  13.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156,419平方公里。
  14.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146,736平方公里。
  15.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140,253平方公里。
  16.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135,406.27平方公里。
  17.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121,624.17平方公里。
  18.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120,114平方公里。
  19.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108,314平方公里。
  20.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72,675.93平方公里。
  21.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84,559.31平方公里。
  22.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67,034.13平方公里。
  23.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68,303.43平方公里。
  24.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62,279.23平方公里。
  25.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803.8平方公里。
  26.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749平方公里。
  27.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707平方公里。
  28.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中華民國卷》為893.25平方公里。
  29.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465.75平方公里。
  30.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300平方公里。
  31.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253.25平方公里。
  32.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207.66平方公里。
  33.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54.5平方公里。
  34. ^ 傅林祥,鄭寶恆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為133.71平方公里。

参考文献编辑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年8月.
  • 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第11版),內政部方域司,1947年.

參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