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

机构

(重定向自上海军管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上海市军管会,成立于1949年5月27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次国共内战末期的上海战役中获胜并占领上海市后,为重新建立秩序而设立的军事管制机构,也是该市军管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主任陈毅,副主任粟裕。许多部门与同时成立的上海市人民政府的办事机构合署办公[1]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

存在時期1949年至1950年代(名义上延续至1987年)
國家或地區 中华人民共和国
效忠於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種類军事管制委员会
直屬中央军委
駐軍/總部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挂牌地址)
格言为人民服务
指挥官
主任陈毅 元帅(首任)
副主任粟裕 大将

上海市军管会完成任务后,权力便被分别移交给上海市人民政府和淞沪警备司令部,市政府对外保留牌子。1987年,市政府门外的军管会牌子被撤下[2]

下设部门编辑

军管会在初设立时有下列部门[2]

  • 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陈毅,副主任粟裕
  • 军管会秘书长潘汉年,副秘书长周林沙千里
    • 办公厅
    • 秘书处
    • 总务处
    • 交际处
    • 人事处
  • 军管会顾问:施复亮金仲华陈维稷、苏延宾、王寅生、吴承禧
  • 公共房屋分配委员会:主任陈毅,委员黎玉张震周林骆耕漠等。
  • 外侨事务处:处长章汉夫,副处长徐永瑛
  • 军事接管委员会:主任粟裕(兼),副主任唐亮
  • 运输司令部:司令傅秋涛,副司令曹荻秋
  • 中国人民解放军淞沪警备司令部由第九兵团兼。司令员宋时轮,政治委员郭化若,参谋长覃健,政治部主任谢有法。5月29日淞沪警备司令部正式对外办公。共有解放军5个军21万人民(市区15万、郊区6万)执行警备任务。[3]1949年7月13日,第九兵团奉命解除上海警备任务,移驻市郊整训。第9兵团部抽调一部分干部和第33军,重新组建了淞沪警备司令部,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郭化若,副司令员林维先,副政治委员韩念龙,参谋长张克侠,副参谋长孟绍濂,政治部主任欧阳平,指挥第30军、第33军、第100师、上海市人民政府警察总队(1949年6月16日华东军区警备第10旅改编,隶属于上海市公安局,8月调归淞沪警备司令部)以及吴淞要塞部队共7万余人警备上海。[4]其中第30军负责浦东、崇明岛边防守备;第33军的3个师、第100师、上海市人民政府警察总队负责市区警备。[5]1950年11月,第33军奉命改编为华东公安部队兼淞沪警备司令部。[6]
  • 政务接管委员会:主任周林。副主任曹漫之。接管了40多个单位4.5万人。
    • 民政接管处
    • 法院接管处:派出3个接管组负责司法系统各单位的接管。
    • 20个区接管委员会
    • 市区接管委员会
    • 近郊接管委员会:主任赵毓华。辖10个区接管委员会、秘书处、政务处、组织处、民运处、财经处
  • 公安部:部长陈赓(未到任),副部长梁国斌李士英杨帆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局长李士英、副局长杨帆。山东省公安总局局长李士英等率领济南特别市公安局和华东警官学校师生共计1,000多名公安人员和警校师生南下。上海市公安局设7个业务处、31个公安分局。
    • 秘书处
    • 人事处
    • 行政处
    • 刑警处
    • 消防处
    • 供给处
    • 警卫队
    • 警校
    • 分局
  • 财政经济接管委员会:主任曾山。副主任许涤新刘少文。接管411个单位,其中官僚资本企业157家,职工15.3万人
    • 财政处
    • 重工业接管处:资源委员会所属机构企业
    • 轻工业接管处:中纺、烟草、化工、机械等官僚资本企业。研究组组长张沈川
    • 农林处
    • 邮政接管处长:赵志刚
    • 电讯接管处:电讯局、国际电台等。
    • 贸易处:江海关、中央信托局等
    • 金融接管处:副处长谢寿天。接管16家银行等
    • 工商接管处:社会局等经济行政部门和合作社系统等。
    • 劳工处
    • 房地产管理处:
    • 工务处:上海市工务局
    • 公用事业处:上海市公用局、监督外商公用事业
    • 航运处处长于眉、副处长邓寅冬,进驻招商局上海总公司及航政局。5月28日,上海市军管会任命于眉为驻招商局军事代表(后为军事总代表),邓寅冬为副代表,董华民等6人为助理代表,对招商局总公司执行军事监督及办理接管事宜。招商局总经理胡时渊立即发布《总经理通知》,号召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留守上海的员工积极行动起来,配合接管工作。各地获得解放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和员工也完成各项交接事宜。 6月5日,上海市军管会举行接管招商局上海总公司交接仪式。
    • 铁道处:接管两路局及所属机构企业
    • 卫生处
    • 复兴岛接管处
    • 接管工作队
  • 文化教育管理委员会:主任陈毅(兼),副主任夏衍钱俊瑞范长江戴白韬。私立学校一律不接收。

参考文献编辑

  1. ^ 《上海通志·第六卷 政府(下)》. [2016-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15). 
  2. ^ 2.0 2.1 《上海军事志》. [2018-09-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9). 
  3. ^ 《警备大上海》,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警备区政治部 编,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2版,ISBN:9787805147741
  4. ^ 丁芮:“郭化若与解放初期上海的警备工作”,《军事历史》,2020年第3期,第43-52页。
  5.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警备区政治部等编:《从渤海到大上海》,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1995 年,第 244 ~ 245 页。
  6.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警备区、中共上海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合编:《上海战役》,上海:学林出版社,1989年,第331页。
  7. ^ 朱晨/陈正卿:“新上海首任军法处长、95岁老将军瞿道文回忆:1949年,我最难忘的大案”,来源:《解放日报》,2014年6月17日。
  8. ^ 沙煜博:《解放初期上海高等教育》,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
前任:
上海市政府
上海市最高行政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时存在
1955年后为对外挂出的牌子

1949年5月28日-1987年
繼任:
上海市人民政府